杀虫剂以某种途径进入害虫体内作用于害虫的方式一般分为胃毒作用、触杀作用、内吸作用和熏蒸作用四大类:
1、胃毒作用指杀虫剂喷洒在农作物上,或拌在种子或饵料中,当害虫取食时,杀虫剂随食物一起进入害虫消化道,被吸收以后通过血淋巴扩散到神经、肌肉等各种组织中,产生毒杀作用的方式。
2、触杀作用指杀虫剂喷洒到昆虫身上或植物表面或栖息场所,害虫接触杀虫剂后杀虫剂通过害虫表皮或感觉器官,甚至气门进入虫体,即可经过血淋巴循环扩散到神经、肌肉或腺体等靶标,引起害虫中毒死亡的作用方式。
3、内吸作用是指一种杀虫剂能被植物的根、茎、叶等组织吸收,杀死取食汁液害虫的作用方式。
4、熏蒸作用是指有的药剂容易挥发形成气体,通过昆虫气门进入呼吸系统,再扩散到昆虫体内各个作用部位,最终导致害虫中毒死亡的作用方式。
二、内吸作用与内渗作用有什么区别?
药剂的内吸作用,是指不论将药剂施到作物的那一部位上,都能被作物吸收到体内,并随着植株体液的传导而输导到全株各个部位;传导到全株各个部位的药量,足使为害这部位的害虫中毒死亡,而药剂又不妨碍作物的生长发育。具有内吸传导性能的药剂称之为内吸杀虫剂。
药剂的内渗作用是指药剂仅能渗透作物表皮而不能在作物体内传导,着药的部位能杀死害虫,而没有着药的部位则没有作用。
三、什么是杀虫剂的选择毒性?
杀虫剂的选择毒性是指一种药剂对靶标生物与非靶标生物或不同害虫之间的毒性差异。具有明显的选择毒性的药剂称为选择性杀虫剂。
四、杀虫剂的施药方法有哪些?
杀虫剂的施用方法有很多种,有喷雾、喷粉、撤施、拌种、泼浇、浸种、熏蒸等等。根据害虫种类的不同,施药技术不同,地下害虫可以选择拌种、毒饵、毒土等方法。
五、防止和控制害虫产生抗药性的措施有哪些?
当害虫对杀虫剂产生抗药性后,千万不可随意提高用药量,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防止和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1)充分利用综合防治技术,以我国的“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为指导,充分利用农业的、生物的、物理的、化学的,甚至包括人工的一切有效生态措施来防虫。
(2)在使用农药过程中定期进行农药的交替、轮换使用。
(3)采取混合用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用机制与作用方式不同的药剂混合使用,可以大大降低害虫的抗药性发生速度。
(4)降低药剂用量,减少用药次数,加长用药间隔期。
(5)多用选择性的农药,少用残留期长的农药。
(6)使用增效剂,杀虫剂中所使用的增效剂,可以起到减少药量,增强效果,和延缓抗性的作用。
(7)害虫的敏感期是施药的关键点,因此要选择害虫的敏感期施药。
六、防治害虫最佳时期是什么?
防治害虫时,最好是在3龄以前的幼龄时期施药,这时防效最好,这是因为在低龄时害虫体壁相对较薄、体小、食量小、危害轻、活动范围小、抗药力弱,而高龄幼虫体内脂肪量增多,对有机磷农药有分解作用,脂肪含量越高,所显示的抗药性越强。由此可见,掌握害虫幼龄期及时施药,是提高防效的关键因素。